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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30

第一条 机房门禁管理由网信中心统一负责,不得随意为非管理人员录入相关信息。来访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须经网信中心同意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并做好记录。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在机房内随意触摸设备、拍照或录像。

第二条  每日定期检查机房内烟感、温感、声光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设备及消防控制线路,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携带使用明火,严禁在消防设备周围堆放杂物。

第四条  气体消防系统灭火设备应设专人管理(消防运维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每月定期进行钢瓶间设备巡检,发现过期或低压失效的消防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

第五条  每季度定期检查机房配电柜、UPS设备、精密空调的运行状况,监测输入输出电流、电压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及声、光报警。监控电池间运行环境。

第六条  每日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七条  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架各种供电线路。

第八条  防雷接地系统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每年由防雷中心对机房防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