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有关网站管理和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二、严禁在网站上传播、存储有损国家、学校声誉等的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网站从事非法盈利活动。
三、严禁通过网站传播和存储涉密信息。
四、严禁未经审批变更网站主要功能,私自开设BBS、留言板等具有实时信息发布功能的模块。
五、严禁通过网站传播、存储计算机病毒和其它恶意程序,严禁对网站系统进行探测、扫描。
六、自觉做好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备份、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七、网站必须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将网站管理帐号透露他人或让不相关的人员进行操作。
八、网站改建、停用,管理责任人、管理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网管中心重新进行备案。
九、单位领导应教育、督促网站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安全保密法规制度,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发生泄密事件的,由网站管理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网站责任人留存,一份交党委宣传部留存,一份交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名称:
网站域名:
责 任 人:
(签字表示接受以上责任书条款)
宁夏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盖章有效)